消防疏散楼梯做为安全出口的楼梯,它的作用是协助人员逃离火灾现场和给与消防灭火人员辅助进攻的路线。建筑若没有消防疏散楼梯,是通不过消防验收的,因此在设计消防疏散楼梯时,要按照相关设计要求去做,
消防疏散楼梯设计要求如下:
1.疏散用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
1.2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1.3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它障碍物;
1.4 楼梯间内不应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1.5 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
1.6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当住宅建筑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套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
2.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第一条规定的设计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
2.2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2.3 除楼梯间的门之外,楼梯间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
2.4 高层厂房(仓库)、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设置封闭楼梯间时,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2.5 其它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3.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第一条规定的设计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3.1 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楼梯间应按相关规定设置防烟或排烟设施,或按相关规定设置消防应急照明设施;
3.2 在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防烟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3.3 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应小于10.0㎡,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
3.4 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5 除楼梯间门和前室门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住宅的楼梯间前室除外);
3.5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防烟前室,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4.建筑物中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5.室外楼梯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作为疏散楼梯:
5.1 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
5.2 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5.3 楼梯段和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5.4 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室外开启;
5.5 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米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
6.用作丁、戊类厂房内第二安全出口的楼梯可采用金属梯,但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9m,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丁、戊类高层厂房,当每层工作平台人数不超过2人且各层工作平台上同时生产人数总和不超过10人时,可采用敞开楼梯,或采用净宽度不小于0.9m、倾斜角度小于等于60°的金属梯兼作疏散梯。
7.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当必须采用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且每级离扶手250m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0mm。
8.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两梯段扶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9.高度大于10m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通至屋顶的室外消防梯。室外消防梯不应面对老虎窗,宽度不应小于0.6m,且宜从离地面3.0m高处设置。